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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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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煤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2 阅读量:59

20261月9日,吉林省企业庭外重组中心受理华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煤公司/“债务人)庭外重组申请,并2026年2月10日确定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为重组辅导人,指定吉林省德序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重组法律服务机构,协同和配合辅导人完成重组工作。为助力华煤公司化解债务困境、实现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推动华煤公司最终重整成功,现重组辅导人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华煤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14日,注册资本10350万元,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安钢,营业期限至2053年5月13日。公司由吉林省中裕华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2.46%)、长春润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股27.54%)持股,主营矿山、房屋建筑、市政公用等工程施工承包,矿业运营管理及技术咨询,设备与房屋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等。公司拥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2日),矿山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有效期至2029年6月26日),相关业务均按资质核定范围经营。

二、债务人重组/重整价值

华煤公司虽因历史经营问题陷入困境且资不抵债,但具备显著重整价值:

(一)核心业务竞争力突出

在建设施工领域拥有多项一、二级核心资质,积累了丰富的大型工程建设经验,承建多项全国性重点工程项目,屡获行业殊荣,为省住建厅、市建委重点扶持企业。

(二)商誉与客户资源优质

系全国首批AAA级信用企业、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煤炭建设矿建施工行业排名靠前,完成200余个建设施工项目且均顺利交付,在煤炭矿山建设领域树立了良好的行业美誉度。 

(三)核心技术团队稳定

核心技术人员伴随企业发展多年,拥有20余年煤炭矿山建设实操经验,为企业后续经营发展奠定技术基础。

三、债务人资产情况

根据吉林衡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作出的吉衡专审2025〕001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以下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8月31日,华煤公司资产合计1,821,905.80元,负债总额为540,858,897.29元

四、意向投资人报名须知

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应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意向投资人应具备清晰的内外部决策流程,能够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工作,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交易。

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的,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全部报名条件。牵头投资人确定后,未经重组辅导人许可不能更换。如牵头投资人未通过重组辅导人初步审查或退出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初步审查或退出招募。

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具备确定性的投资资金来源,且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不限行业,但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具备与债务人主营业务、未来规划业务相匹配的产业经验与协同能力,或者能够提供产业协同、业务资源等方面支持的,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

重组辅导人根据重组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报名文件

1.投资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规模、业绩、实力等基本情况介绍;

3.投资方案,包括资金方案和经营计划等;

4.附件及资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备重整投资资金实力及可调控资金能力证明;

3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可以证明投资意向和资质条件的相关材料。

注:意向投资人向重组辅导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报名文件需密封,一式两份。

)报名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拟参与华煤公司庭外重组及司法重整(或预重整)的,应于报名期限届满前向重组辅导人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保证金需缴存至重组中心指定的监管账户中,具体缴纳方式可向重组辅导人咨询获取。

2.意向投资人未被重组辅导人确认为投资方的,重组辅导人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314日止。

(二)报名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银杏路500号伟峰·领袖领地2层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三)联系方式:李律师,联系电话:13196009020。

六、特别说明

(一)关于庭外重组与司法重整的说明。吉林省企业庭外重组中心由吉林省地方金融协会发起设立,由吉林省委金融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大学、省市场监管厅、省工商联、省国资委、吉林金融监管局、吉林证监局共建,接受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专业指导。庭外重组中心的主要职能之一是通过庭外重组与司法重整的有效衔接,以顺利实现司法重整。

本次庭外重组的根本目的,是华煤公司在庭外重组中心的主持下,以及重组辅导人的专业引导和积极协调下,与华煤公司出资人、债权人以及投资人达成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清偿、资产处置、投资人引入、股权调整及其他相关事项的重组方案。华煤公司如顺利完成庭外重组工作,将依法进入司法重整程序。通过司法重整,华煤公司将最大限度清偿债务,摆脱经营危机,得以存续、发展。

(二)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外,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出具相关意见等。

(三)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仅是让意向投资人对华煤公司的情况有所了解,招募公告的内容不构成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四)报名期限届满后,重组辅导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报名情况,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投资人。庭外重组成功转入司法重整(或预重整)程序后,投资人自动转为重整(或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以庭外重组方案为蓝本,制作重整计划草案,且重整计划草案原则上不对庭外重组方案作实质性调整。

特此公告。


华煤集团有限公司华煤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辅导人

                    二〇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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